「台灣民主主體性」與「三層同心圓結構的台灣國家原理」
天賦人權、住民自決為普世價值與政治原理;據此,2300 萬台灣人民天然擁有集體的「台灣民主主體性」,而這應該是「台灣價值與共識」結構的核心或最內層;此「台灣民主主體性」所具體建立的政治組織或台灣公民政府,為此結構的外層;按照當今的國際政治,此政府當然擁有「主權國家」地位,而它現在的國名叫「中華民國」,這些是此結構的更外層;「台灣民主主體性」與台灣公民政府比中華民國更基本;至於任何關係台灣地位的國際和約,如《舊金山和約》,都在此三層結構外且不重要。
20170110 搜尋「台灣民主主體性」圖片,本文排名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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