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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月 2017

《定義是什麼?定義是最簡潔的理論(談「定義」之二)》

定義是什麼?「定義」是個假現象、偽概念。舉相似例子來說,當某彩券行開出樂透彩頭獎時,有些人認為該彩券行的中獎機率較高。這種想法所「捕捉到」的其實是個「在現實界並不存在」的現象。同樣,並沒有「定義」這個東西,實際存在的只是最簡短的理論這個現象。一般所謂的「definition」或「定義」,其實只是被誤認之最簡潔的理論這個現象。定義其實就是最簡潔的理論。
(談「定義」之二)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上為臉書動態回顧功能提供的去年 post 圖片,下為 2016/2/20 原製圖卡。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26 6月 2016

2013 年陳哲名片上所印製之自創的幾個命題

2013/4/2 陳立民(陳哲)在名片的反面印製自己創作的五個命題,其中的前三個與本部落格題旨有關。

一為陳立民(陳哲)自認發明之「政治學的第一原理」或「政治學的起點」,其內容為「掌權者的本質為濫權、擴權,以至於極權,而且是以秘密的、欺騙的與溫水煮青蛙的方式」。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CLM)








二為版主主張之所有「社會科學成立的必要條件」,其內容為「任一社會現象的理論,只有在它能不被濫用,或不被陽奉陰違,或不被用來詐騙,或不被 abused,或不被 missbraucht (德文) 時,它才達到了成為社會科學 (science) 理論的必要條件 (necessary condition)」。


三為陳立民(陳哲)給道德下的定義;陳哲給道德下的最佳定義為「道德是尊重人的主體性」,給道德下的次佳定義為「道德是尊重人的尊嚴」或「道德是尊重人性尊嚴」。













除以上三者之外,陳哲在此還願提出兩點。

對於國家主權本質,陳哲認為「主權是憲法寫好後,暗地裡再把它做掉的詭計。」






至於制訂憲法的目的,陳哲認為應憲法應明訂「本憲法制訂之目的在求善(道德)、求真與求人民幸福。」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CLM)

31 3月 2015

《制訂憲法的首要目的》

《制訂憲法的首要目的》

德國憲法《基本法》第一條開宗明義講「尊重人性尊嚴」,個人認為此條也可譯為「尊重人的主體性」。這是德國法學界的驕傲,也獲得寫入2004 年的《歐盟憲法》與 2009 年的《歐盟基本權利憲章》。

「尊重人性尊嚴」或
「尊重人的尊嚴」個人認為就是道德的定義。,那麼德國憲法的原理就是「建立道德秩序」。這裡有兩個問題。第一,憲政的目標只是「建立道德社會」嗎?個人認為,憲政的首要目標應該是「建立善與真的社會秩序」。第二,個人認為道德更原始的定義為「尊重人的主體性」,或「尊重人的主體性」。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於 25 Feb 2015




08 7月 2011

★ 善意動機vs.誠實 ★ 總統的道德與承諾 ★



★ 道德動機 vs. 誠實 ★


★ 報紙刊出的文張標題為《總統的道德與承諾》★
★ 陳立民(陳哲) ★
2006-02-05 刊登於自由時報的自由廣場

阿扁總統考慮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恢復人民正常民主選項。馬英九主席與台灣六點六%的主張統一者則憂心「終極統一」不再被設定為國家目標。馬英九主席最早攻擊阿扁總統沒有信守承諾。「承諾說」或「承諾版」也是狗年大家對馬主席的第一個印象

首先,「四不一沒有」不是一項承諾,因為它有個中共無武力犯台意圖的「前提」。如將此前提納入名稱─「條件式的四不一沒有」,則可立刻看出「承諾說」的不當。


其次,就一般承諾而言,信守承諾固值得推廣,但判斷信守與否的角度卻不是能任意選取的。


例如希特勒迫害猶太人時代,有極少數德國人藏匿猶太人,當納粹上門問是否有藏匿時,若陷入納粹作答必須誠實的陷阱,則該猶太人將會被送往集中營;有些就不接受此為誠實性質事件,而認定此為道德性質事件,秉持「道德勇氣」、冒生命危險保護猶太人。由此可見事件性質認定或角度選取的總統的道德與承諾重要。


再如,幾乎人人在生活中都說過一些善意的謊言,因為不認為對方所提問題是適當的,在此大家care的是,背後有沒有一個「善意的動機」。人間世最重要的事可能是道德,描述事件從一開始就該以道德角度切入。


阿扁總統二○○○年一開始的動機就是要保護台灣的人權與民主,現在還是要保護台灣的民主與人權,何來違背承諾之說?


「承諾說」是馬英九主席與統派攻擊的第一個版本,且仍將為其攻擊理由之一。請問統派共主:「終極統一」夠得上稱為「道德動機」嗎?

關於本文:
1.基本上,個人認為說謊是一個複雜的現象,不要想獲得簡單的答案,也不要期望憑藉一句格言就可以處理問題,或一句社會格言可以代替知識,即使有格言也不會是這一句。例如有說中央銀行行長對於匯率是可以說謊的,有「善意的謊言」或「白色的謊言」(white lie)小謊言等概念,及當代法律規定醫師必須將絕症患者病情告訴其本人等,這些顯然不是簡單一句「不得說謊」或「誠實是最好的策略」(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可以規範的。在本文中個人試圖找出說謊理論中的核心現象即舉發猶太人的例子,並同時對此作理論解釋。有人會說鑑定善意與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同樣說謊與否也是,即使在庭上宣誓誠實,法官也不會毫不考慮的相信,譬如常見不敢告知或隱瞞家人已死的事情在電視上常出現,社會又不認為完全錯誤。


2.人類史上最偉大的道德學家,個人認為是德國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他的謊言理論非常著名,但版主認為其理論可能錯誤。「不得說謊」甚至意味著不得保有秘密,天主教神父不得為辦告解的教徒保有秘密等。甚至逃避問題也是不誠實、說謊。在學術上,在道德倫理學上,個人為對於康德謊言理論 (Kant On Lying)與對基督宗教「不得說謊」教義的一項批評。

3.本文為個人長期研究「說謊現象」的研究結果,個人希望網友提供批判不同說法及提供優秀謊言理論的甚至希望在此提出一個「世界謊言理論論壇」或「世界權威謊言理論比較」等。「論謊言」

4.傳統教導的智慧中有許多互相矛盾的內容,譬如一方面說「可以共甘苦,不能共享福」,另一方面又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說謊是另一例。

5.本文投稿時原題目為《承諾說與道德動機》,編輯修改文題。長期投稿者皆知只要授予編輯修改權,編輯同時修改題目是常事,他們有特殊的新聞熱度、議題敏銳度、閱聽人行為模式等特殊知識,個人有時欽佩,有時不甚贊同或贊同,至今前項感覺可能佔六成,後項佔四成。

6.文末個人提出「終極統一夠得上稱為道德動機嗎?」這個問題,這和個人在另一篇文章中提出之「主張統一 對在哪裡?」問題類似,這是個人工作的重點,請諸位思考。

7.本文與《主張統一 對在哪裡?》一文創作之「統一 道德嗎?」與「終極統一 道德嗎?」概念已成為 Google 與 Yahoo 搜尋引擎推薦的「相關搜尋」(also try)。2007/6 再提出下列新議題:「統一是否為道德議題?」、「統一是否為道德義務?」、「社會關鍵問題變成政治問題」。

8.個人給道德下的定義為「道德是尊重人的主體性」,個人給道德下的次佳原始定義為「道德是尊重人的尊嚴」,或「道德是尊重人性尊嚴」。

04 6月 2011

★常用到「道德」一詞,但道德是什麼?★

★常用到「道德」一詞,但道德是什麼?★

版主認為統獨基本上是道德議題,生活上也常用到「道德」一詞,但道德是什麼?康德是公認人類史上最偉大的道德倫理學家,可到 Google 搜尋一下「康德的道德定義」。也可搜尋一下「世界道德定義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