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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月 2018

《試論康德的道德定義》

《試論康德的道德定義》

「定義是最簡潔的理論」;一個對理論造詣很深的人,就有將它深入淺出、長話短說的能力;最簡潔的理論或說法,或以最少的字說明一概念或理論,一般的說法就是給它「下定義」。

康德在道德學上有偉大的成就,卻沒有給道德下定義。但我們可根據康德道德哲學的意旨,揣摩康德心中「道德的定義」。個人認為,康德的道德定義應為「道德是尊重人性尊嚴」或「尊重人的尊嚴」。

「尊重人性尊嚴」是最佳的、無可超越的道德定義嗎?個人給道德下的定義為「道德是尊重人的主體性」。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20 Feb 2018

24 11月 2016

《 哲學筆記:從康德強烈反對「智的直覺」的一句話 首次提出對中國思想與牟宗三先生思想的一個質疑》

  哲學筆記:從康德強烈反對「智的直覺」的一句話 首次提出對中國思想與牟宗三先生思想的一個質疑》

今天我們可以很容易找出笛卡兒與康德哲學的不足之處與錯誤之處,但我們需認識他們對人類哲學史的偉大貢獻。同樣,牟宗三先生對中國傳統思想也有偉大的貢獻。今天我們有更佳的機會接觸西洋哲學,因此獲得從歐美哲學的或哲學的角度檢視中國思想的機緣,及批評牟先生的不足,但在批評他時,我們同樣也需承認牟先生在整理與疏解中國傳統思想工作上的貢獻。

個人擬對牟先生的思想提出三個問題,因部份名稱未定暫不道出,雖然這些內容已在個人 blog 所稱的「理性哲學」(非「理性主義」)中逐漸鋪陳。現在個人「提出」其中的一個問題,這問題就是牟先生所肯定中國傳統中的「智的直覺」思想可能有問題。牟先生於 1971 年在台灣商務印書館出版了《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一書,從書名可見他認為「智的直覺」對中國思想的重要性。在 1975 年他又出版的《現象與物自身》一書。個人認為此二書處理同一問題,因為智的直覺就是指把握到物自身的能力。此二書出版相隔四年,顯然在這段時間「智的直覺」可能是牟先生的關心的主要問題之一。不止這段時間,個人根本上認為「智的直覺」思想是牟宗三先生的主要思想。

「由小看大」不是正式的論證,只是論證的一種輔助方法。個人試著從康德的一個句子,看出康德論「智的直覺」的端倪。

《實踐理性批判》一書的第七節非常著名,是學康德倫理學必讀的段落。在該節尾有一長達十一行的長句,中文翻譯必須分成為多句,此處提出一般中文翻譯的末句。康德在已提過經驗直覺與純粹直覺之後,提及「智的直覺」,他寫道「… eine intellektuelle Anschauung, …, die man hier gar nicht annehmen darf」,Lewis White Beck 譯為「an intellectual intuition … here we cannot assume it.」。個人認為康德此句中的「here」與康德此概念的重點無關,在下面的討論中將忽略。牟宗三先生在他翻譯的《實踐理性底批判》中,將這句譯為「智的直覺在這裡根本不能被認定的」。中國鄧曉芒則譯為「智的直觀,而這是我們在這裡根本不能假定的」(末五字譯為「不能假定有的」可能更佳)。個人認為,此二譯本譯得都「不夠強」,更沒有把康德的「情緒」翻譯出來。個人認為康德這句的重點落在「gar nicht … darf」字組,這三字的字組有「禁止」意義與「情緒性」用法,牟陳未譯出。個人對這句的「理解」是,康德此句的強度是介於非常強烈的否定「我們不能妄想人有智的直覺這種能力」與一般性地否定「我們不能說人有智的直覺能力」之間;但要將「理解」變成「翻譯」,個人則有困難,因為個人找不到中文適當的中間字詞。當然,這裡還要請德文專家指教。在這句中個人感受到康德強烈地,甚至有些情緒性地,表達他對「人有智的直覺」這種主張的反對。個人認為,康德在這句中「幾乎」是講「絕對不能妄想」人有智的直覺這種能力。

在上句實例驗證中,看見康德不是漫不經心地、行禮如儀地論「智的直覺」,而是挑明地、強悍地,甚至可能有點情緒地提醒人「絕對不能妄想人擁有智的直覺這種能力」。但是,牟先生卻強力地主張人具有「智的直覺」能力。個人只能說,要批評康德不是件容易的事。此外,在此概念的不存在與存在之間,哲學竟然變成幾近「信仰」或「信念」或「基本堅持」或「意識形態」的事務,兩者之間這種絕大的差異是個非常需要注意的大問題,這不是哲學應有的相貌。

此處只是「提出」個人質疑牟先生第一個問題,且未及於論證,個人將逐漸以論證方式講述自己對「智的直覺」的看法。「智的直覺」有無的問題,同時也是「中國有沒有哲學?」這個問題的重要部份之一;個人主張「中國只有思想,沒有哲學」,也因此將提出相關論證。

「理性哲學」倡議人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24 Nov 2016

01 11月 2016

《人、動物與 AI 的智能》

《人、動物與 AI 的智能》

人有智力,動物有智力,當代發展的機器人與 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也有智力,三者共享的智力現象宜在用語上顯示其關聯性。

個人主張「人是理性的動物」;「理性」建構人的主體性或使人產生自我,「理性」是人之所以為人的關鍵。個人又主張,人是「一 mind 二室」,即 mind 有理性室與感性室;個人認為 mind 具三層同心圓結構,此結構體核心為自我,其外一圈為感性或人的動物性,再外的一層為理性;個人認為感性實為人的動物性,此感性因距核心近最能影響核心,但人只有理性化才能成為擁有主體性的自我,雖然完全超越感性或完全理性化是不可能達到的。

人的動物性不可能完全去除,此動物性與其它動物一樣有智力,只是人除了動物性之外還有理性;對於人動物性的智力與其它動物的智力,這種共享的智力現象在語言上可用「智能」或「心智」詞語表達其相關性;後者「心智」一詞所以同時適用於人的動物性與動物,因為詞中「心」字與相關的英文 “heart” 字都具「與『自我』有關」及「感受強烈、深刻」的意思;個人的「心智」是「動物心智」的簡稱。

至於 AI,它們沒有情緒,無心,故「人工智能」譯法較佳,而「人工(動物)心智」較差。

綜合上述,如將人之動物性、其它動物與 AI 三者的智力現象用同一詞表達關聯性,個人認為「智能」甚佳。

康德主張「人是理性的動物」。其智力相關的概念除「理性」外還有個 “Verstand”(英譯 “intelligence”),此概念既非「理性」,在康德應該落入「人之動物性」範圍,在個人則落入「感性」範圍;因此個人主張將 “Verstand” 譯為「智能」,其次也可譯為「心智」,至於常見的「知性」譯法則在語言上不能直接顯示與動物及 AI 的關聯。

海德格在《存在與時間》一書中的 “Verstehen”(英譯 “understanding”)概念,個人認為屬於「感性」現象甚於理性現象,因此較屬「(動物)心智」或「智能」類。

“Philosophy of mind” 一詞常見「心智哲學」與「心靈哲學」兩種譯法,個人以上所論對此二譯名衝突不大。

台灣許多人認為人是「身心靈」合體,前二者英譯分別為 “body” “mind”。個人認為「一 mind 二室」,理性室與感性室。「靈」如何安置?是第三室嗎?個人認為一般所謂的「靈性」或「慧根」實屬感性現象,是誤被提昇的「人動物性」現象,實低於理性。


「理性、感性與自我研究」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1 Nov 2016

12 10月 2016

《 康德的理性概念在道德哲學中比較清晰 》

康德的理性概念在道德哲學中比較清晰

動物有智能,人作為一種動物也具有動物性的智能,雖然人的動物性智能遠超過其它動物的。「人是理性的動物」,理性是人之所以為人的關鍵;人除了動物本性的智能外,還有理性。但是,要分清人動物本性的智能與人獨具的理性是件非常困難的事。

康德的 “Verstand”,英譯 “understanding”,個人認為是「人類動物性智能」,個人譯為「智能」或「動物性智能」。康德本人未能清楚分別「智能」與「理性」。

動物有智能,但無道德觀念。因此在道德學中比較容易區分理性與人的動物智能;同樣,在康德的「實踐理性」中我們比較容易了解「理性的性質」。反之,在知識論中或理論哲學中要區分開人的動物性智能與人的「思辨理性」是比較困難的事;這是問題本身的困難性,也是康德的困難。個人認為區分康德廣義的智能與狹義的智能是必須的。

康德的理性與智能始終在糾結中。康德超過其他哲學家很多,因為他已使用理性與智能兩個主要名詞,或加上 “Urteilskraft”(判斷力),他已用了三個主要名詞,去區分人所具的不同智力。

現代科技創作出人工智能(AI),但人工智能(AI)無感情。人有感情,人的感情個人認為屬於人的動物性,且人的動物性智能深受感情的影響。從人的標準去看動物,個人認為動物的感情與智能無法分開。

「理性、感性與自我研究」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於 12 Oct 2016
20161012

24 9月 2016

【 初論康德的 “Vernunft” 與 “Verstand” 二概念 】

 初論康德的 “Vernunft”  “Verstand” 二概念 

“Vernunft” “Verstand” 是康德哲學的兩個重要概念,但他並未將此二概念清楚區分,甚至還有許多矛盾與錯誤之處。“Vernunft” 英譯 “reason”,中譯「理性」;“Verstand” 英譯 “understanding”,中譯有「悟性」、「理知」、「知性」等。今試從個人主觀觀點區別此二概念。

康德主張「人是理性的動物」,視「理性」為人所獨具之特質,或人之所以為人與人之所以異於動物之處。康德的 “Vernunft” 概念繼承古希臘哲學傳統,譯為「理性」,個人認為適當。

個人主張,人是「一腦二室」,即人的 mind 有理性室與感性室二室。理性最重要,個人主張只有理性可能達到真與善。「感性室」在個人是「人類動物本性室」或「人出生即配備的軟體」。

“Vernunft” 對比,“Verstand” 概念明顯非人類所獨有。動物有高低不同的「智能」或「智力」,個人認為康德的 “Verstand”「基本上」就是與動物共通的人類動物性「智能」概念。在個人的理論中,「智能」被歸於「感性」領域。當代科技的「人工智能(AI)」與外星可能存在「智能生物」,此二用詞應來自人類與動物的「智能」概念。

康德認識論的 “Sinnlichkeit”,英譯 “sensibility”,一般中譯為「感性」,並非個人的感性概念。康德的 “Sinnlichkeit” 是被動的、接受性的官能,個人認為在語言上它比較接近中文的「感官」與「感覺」。

個人將 “Sinnlichkeit” “Verstand” 分別譯為「感官」與「智能」,且皆歸於個人的感性或感性室;為凸顯「感性」的上位概念,也可將二者譯為「官能感性」與「智能感性」,或譯為「感性官能」與「感性智能」

個人以「人是理性的動物」為起點配合個人的理性室與感性室概念,來處理康德的 “Vernunft” “Verstand” 二概念是很大膽的舉動,個人也面臨許多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

「理性、感性與自我研究」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於 24 Sep 2016